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鞍山师范学院2025年到期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续聘的通知

鞍山师范学院2025年到期技能人才评价

考评员续聘的通知

各相关人员:

根据《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(试行)》(人社职司便函(2020)53号)等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际需求,现开展2025年考评员续聘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续聘范围

我校已取得考评员资格,且在有效期内,从事以下职业认定工作的考评员:

  1.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(职业编码4-04-05-01,等级范围 4、3)

  2. 室内装饰设计师(职业编码4-08-08-07,等级范围 3、2、1)

  3. 职业指导师(职业编码 4-07-03-01,等级范围 4、3)

  4. 职业培训师(职业编码 4-07-03-05,等级范围 3)

  5.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(职业编码 4-14-02-05,等级范围 3)

  6. 营养师(公共营养师)(职业编码 4-14-02-01,等级范围 4、3)

  7. 互联网营销师(直播销售员)(职业编码 4-01-06-02,等级范围 5、4、3)

  8. 包装设计师(职业编码4-08-08-09,等级范围4、 3、2、1)

二、续聘条件

  1.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
  2. 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,掌握本职业(工种)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能够独立完成考评工作。

  3. 身体健康,能够履行考评员职责,积极参加考评工作及相关培训活动。

  4. 在过去的考评工作中,无违规违纪行为,考评工作质量得到认可。

三、续聘流程

  1. 个人申请:符合续聘条件且有意愿续聘的考评员,请于2025年8月18前,填写《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申报审核表》(附件1),《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aspxzx2021@163.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“考评员续聘申请 - 姓名 - 职业名称”。

  2. 资格审核: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续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个人资质、工作业绩、违规违纪情况等。审核结果将在学校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
  3. 培训与考核: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评员,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评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。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最新政策法规、考评技术与方法、职业道德规范等。培训结束后,将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续聘。培训及考核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4. 颁发聘书:对审核通过且培训考核合格的考评员,学校将颁发 2025 年度考评员聘书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  1. 请各相关考评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,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材料不全者,视为自动放弃续聘资格。

  2. 续聘后的考评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纪律,认真履行考评职责,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。对于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考评员,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并取消其考评员资格。

  3. 本次续聘工作由鞍山师范学院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,如有疑问,请联系培训中心工作人员。

联系人:马老师

联系电话:15941239366

附件1:《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申报审核表

附件2:《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信息汇总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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